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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教务处部分)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处室、学院、信息中心(图书馆)、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佛职院字〔2018〕139号)文件要求,结合各项目进度计划,现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次组织中期检查的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教学资源库、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的成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将项目成果应用到日常教学及工作中,并在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中予以体现。

2.未达到项目预期目标要求,需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延期或撤项,有变更的项目上传《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pdf版(附件2),其中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逾期将撤销项目。

3.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的材料要求:各二级学院盖章、签字页必须原件扫描,教务处部分因未进行材料审核暂不需要签字盖章。

4.特别提示:平台在中期检查阶段设有时间限制,逾期未录入或未初审均不再受理。

项目负责人上传中期检查资料

2023年11月24日—12月15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上传中期检查材料,外网需通过VPN登录。

项目负责人需在平台上传以下材料:

1.《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pdf版(附件3),二级学院盖章签字后扫描上传;

2.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3.建有网站的项目(如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与课程相关的教改项目等)需录入网址

各部门主管教研项目的副院长在平台初审中期检查材料

2023年12月16日—12月20日,各部门相关副院长在平台上初审中期检查材料,并填写《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汇总表》(附件4)。

(四)教务处终审中期检查材料

202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5日,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审核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并发布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三、材料上交

通过部门初审的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汇总表》(分类排序),excel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公章。

2.《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word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1份,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

3.有变更的项目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word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2份,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工作人员。

工作联系人:赵小春,联系电话:0757-87263109。

附件:1.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教务处部分)中期检查名单

      2.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

      4.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