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学“双导师制”管理办法(修订)》(佛职院字[2018]130号)要求,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在专业核心课程中继续实施“双导师制”教学。现对各学院进行该工作实施过程材料收集工作,并进行教学工作量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导师制”实施过程材料收集及初步审核
1.“双导师制”实施过程材料(含企业教学案例)收集
“双导师制”实施过程材料是对校外导师进行教学评价和课酬发放的基本依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校内导师需提交的过程材料包括:(1)校外导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3)职务聘书或企业工作证明复印件;(4)听课记录表;(5)教学质量评价表;(6)教研活动记录表;(7)校外导师讲课教案;(8)企业教学案例2份(《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校企联合编制专业课程企业教学案例工作的通知》(佛职院字[2019]104号),要求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的双导师,每学期需提交2份企业教学案例)。(9)教学过程照片(如有)。(注:校外导师讲课教案、企业教学案例、教学过程照片提交电子版即可。)
各学院要及时督促各位校内导师认真做好“双导师制”过程材料整理收集工作,并附材料清单(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并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电子版。
2.“双导师制”实施过程材料初步审核
各学院必须对“双导师制”过程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填写《XXXX学院“双导师制”过程材料初步审核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并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电子版。
“双导师制”实施过程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审核未通过的校外导师,暂不发放课酬。
二、校内外导师教学工作量统计
各学院根据校内外导师实际授课情况做好教学工作量统计,并填写《XXXX学院校内外导师教学工作量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并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电子版。校内外导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要求如下:
1.校内导师
校内导师教学工作量直接计入各学院教师每学期工作量,具体计算办法依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学“双导师制”管理办法(修订)》执行。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校企联合编制专业课程企业教学案例工作的通知》,专业核心课程的校内导师若未按要求提交企业教学案例,学校将只发放校内导师该门课程50%的课酬。
2.校外导师
校外导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按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学“双导师制”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薪酬发放形式与校外兼职教师相同,根据学校财务处规定,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需附学校与校外导师签订的教学协议(附件4)一式1份,具体操作流程:各学院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税款个人承担)”,经学院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再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最后由财务处办理课酬发放。
三、材料提交
专业核心课程“双导师制”工作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学院保质保量做好“双导师制”实施过程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特别是企业教学案例的收集及审核,并对教学工作量统计严格把关,以学院为单位按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4室),材料提交截止至2023年9月8日。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XXXX》课程“双导师制实施过程材料清单
2. XXXX学院“双导师制”过程材料初步审核表
3.XXXX学院校内外导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校外导师教学工作合作协议书
教务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