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佛职院字〔2018〕127 号)第三十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前应当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学生休学期满未按时申请复学者,或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且累计休学时间超过两年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应予退学处理”。
经各二级学院清查上报,教务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黎佩君等7位普通全日制学生休学期满且并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钟兴等2位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拟决定对黎佩君和钟兴等9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
现将退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纪检室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部门印章。凡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纪检室(审计处)
联系人:封老师 联系电话:0757-87263139
联系邮箱:fzyjwbgs@fspt.edu.cn
教务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