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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2023级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佛职院字〔2019〕1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我校统考统招(普通考招生、学考招生3+证书招生)录取的2023级全日制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具备其他专业专长的(应提交其专业专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专业技能竞赛参赛获奖证书或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等)。

2)患有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以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

4)学校进行教学改革(如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专业调整等)所涉及的学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学校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2)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学生。

3)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学生。

4)发放新生录取通知、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以及已进入第二学期的学生。

5)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包括欠费者不能转专业、受到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者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不能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间(物理类、历史类)不能互转(特殊情况除外)、学制不同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特殊情况除外)等。

3.获得与转入专业相关学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规定

1.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当年与其同一招生批次内招生的专业,不能跨批次申请,转入专业根据不同招生批次的转入名额单列。如学考生源学生只能申请有面向学考招生的专业批次;“3+证书”生源学生只能申请有面向“3+证书”招生的专业等。

2.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参加考试者不予转专业。

3.符合申请条件的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纳入当年开放转专业和名额范围内,不受成绩限制,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四、工作流程

1.名额的确定与公布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不同招生批次在校生人数和教学资源情况,确定一年级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名额附件1

2.个人申请

1学生个人报名时间:202311月28--121,报名截止后进入审核环节,逾期不再补报

2)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在线申请,认真完整填写转专业申请相关内容,包括拟申请转入专业、生源类型、异动理由等栏目,填写完成后提交参考操作手册见附件2

3.资格审核

1)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在线资格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可审核通过,不符合转专业条件审核不通过。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3)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进入公示及考核环节,公示三天。

4)学生只可转入生源类型相同并有转入名额的专业。

4.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时间段:2023122-2023126

拟转入学院审核时间段:2023127-20231210

5.组织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需参加统一考试,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考试采用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1考试内容学生在本学期所学的公共课程,包括大学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势与政策。

2考试题目类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3考试试卷总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4考试时间:202312月21日(星期四)晚上19:00-21:00

5各门课程所占分值比例

课程名称

分值比例

备注

大学英语

40%

不含听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0%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5%


形势与政策

15%


6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7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6.结果公示

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审批后,转入结果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7.学籍标注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教务处在学校发文后五日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完成学籍异动标注,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其他说明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转入学生,成绩低于60分者则不转入;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转入入学成绩高者高考成绩仍相同者,则按上文第五部分第5点中各门课程顺序的依次得分来排序。

2.毕业时转专业后的学生根据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所缺失的转入专业第一学期必修课程需在转专业后一年内通过自修、跟读等方式补修完成,否则因学分不够将无法正常毕业,请有意转专业的同学慎重考虑和选择。

3.公示期结束后,学生本人不能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

4.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已经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请查阅教务处网站通知,根据指引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5.无意向转专业的同学不得报名,对已经报名但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按旷考处理,并取消其报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资格。

 

附件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名额计划表

2.学生在线申请转专业操作手册

3.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