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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佛职院字〔2019〕149号)以及自主招生等招生相关规定,现将2021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被我校录取的2021级全日制普高类、学考类、3+证书类生源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专长的(应提交其专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专业技能竞赛参赛获奖证书或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等)。

2)有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

4)学校进行教学改革(如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专业调整等)所涉及的学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学校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2)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学生。

3)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学生。

4)发放新生录取通知、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以及已进入第二学期的学生。

5)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包括欠费者不能转专业、受到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者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不能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专业、文理科之间不得互转专业(特殊情况除外)、学制不同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特殊情况除外)等。

3.获得与转入专业相关学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报名办法

1.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在线申请,认真完整填写转专业申请相关内容,包括拟申请转入专业、生源类型、异动理由等栏目,填写完成后提交。(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1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在线资格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可审核通过,不符合转专业条件审核不通过。

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4.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进入公示及考核环节,公示三天。

5.学生只可转入生源类型相同并有转入名额的专业。

四、报名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报名时间:20211118--1122日,报名截止后进入审核环节,逾期不再补报;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时间段:20211123--20211125

3.拟转入学院审核时间段:20211126--20211129

五、考试安排

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需参加统一考试,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考试采用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1.考试内容:学生在本学期所学的公共课程,包括大学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势与政策。

2.考试题目类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3.考试试卷总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4.考试时间:2021年1223日(星期四)晚上19:00-21:00

5.各门课程所占分值比例

课程名称

分值比例

备注

大学英语

40%

不含听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0%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5%


形势与政策

15%


6.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7.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转入学生,成绩低于60分者则不转入;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转入入学成绩高者,高考成绩仍相同者,则按上文第五部分第5点中各门课程顺序的依次得分来排序。

2.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期结束后,学生本人不能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

4.下学期开学前,已经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请查阅教务处网站,根据通知指引办理交接手续。

5.无意向转专业的同学,不许报名,对已经报名但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按旷考处理,并取消其报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资格。

附件1:学生在线申请转专业操作手册

附件2: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名额分配表

附件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通知

 

教务处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