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教学运行

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年级学生

根据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附件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职院字〔2023〕101号附件2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二级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由系主任、学生科科长、学业导师和教务员为成员的院级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材料的审核。学院工作小组成员必须组织专题培训会,认真学习《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职院字〔2023〕101号,从严把握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项目范围、具体要求、对应条件。学院、学业导师要对本班级学生组织专题班会进行解读和指导。在本次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过程中,学院、学业导师要切实负起责任,端正态度、认真负责,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对本次工作中出现的学院及学院导师不负责任、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混乱、失误和错误率高等情况学校将进行通报。

二、认定对象

全校各年级学生

三、认定内容及要求

学分认定与转换内容及范围

学生参加第一课堂外的MOOC学习、专业培训、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获奖、国家专利、技能考证、文体竞赛以及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等所取得的优秀成绩和成果。

具体认定项目和认定标准

2022级学生具体认定项目和认定标准参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进行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

2023级和2024级学生具体认定项目和认定标准参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职院字〔2023〕101号)进行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

四、申请与审核时间

(一)学生提交申请时间

2024年1125-1212

(二)学业导师和学院在线审核时间

2024年1125-1213

(三)教务部审核时间

2024年1214-1231

五、申请及审核流程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学分认定,其他申请方式无效

 2.申请流程

1)学生对照对应年级的《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认定项目范围及标准,确定个人成绩或成果。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里查看所需要认定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等信息,填写“学生姓名—《XX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附件3),并将相应佐证材料以图片形式插入申请表中

3)在教务系统学籍成绩中,选定个人要认定和转换的成绩或成果,以附件形式提交“学生姓名—《XX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完成后点击送审。具体操作参见《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操作手册》(附件4)。

4)学生在申请期内把申请认定项目的佐证材料原件交给学业导师审核,学业导师审核完成后退回本人。

(二)学业导师审核

学业导师根据相关制度文件审核学生的佐证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等,审核无误的,在教务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有异议的项目必须提交二级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评定工作小组进行审议,根据学院审议意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结论。具体操作参见《学业导师审核学生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手册》(附件5)。

(三)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院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具体操作参见《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学生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手册》(附件6)。

(四)教务部审核

教务部将对学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逐一审核,审核结果在学校教务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和转换结果计入学生成绩学分库。

(五)注意事项

1.所认定课程学分、学时和课程类型以人才培养方案里查看为准,如与学籍成绩中课程信息不一致,应及时反馈给班级导师,由班级导师向教务部反馈进行更正。

2.学分认定申请时学生必须准确填写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类型等信息,如因课程信息填写错误而造成学分认定审核不通过或认定结果出错,责任由学生自负。

3.班级导师和二级学院要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如所填信息有误,在学生申请时间段内及时反馈给学生进行更正,申请时间截止后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法再进行修改。

4.附件以“学生姓名—《XX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的形式命名,否则视为无效附件上传,不予通过。

5.学生凭在线课程学分证书进行学分认定时,如果证书上未注明课程学分或学时信息,同时需提供课程课时信息截图证明作为佐证材料,以便计算所置换课程学分,否则认定不予通过。

6.进行任选课认定时,可根据认定材料性质和认定学分在任选课课程库中选择“竞赛奖励”、“论文著作”、“科学研究项目”、“社会服务与成果转化”、“社会实践活动”、“体育竞赛奖励”、“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或“在线课程学习证书”进行学分认定。

7.如果学生所提交的在线课程学分证书所对应的课程已经是我校开设课程,并且学生已获得该课程学分,不得再用该证书认定其他课程学分。

六、其他说明

(一)转专业学生或退役复学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可以使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置换现专业相近课程,置换时需在申请表佐证材料处附上原已修读课程在教务系统中的成绩截图;每门课程单独申请生成一条记录;置换后课程所得成绩按原已修读课程所得实际成绩计算;此部分课程认定不计入学生学分认定总学分,不占用学分认定占总学分比例。

(二)根据广东省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和要求,退役军人可用退役证进行《体育》、《军训》、《军事理论》、《岗位实习》课程的学分认定,且认定范围仅限以上课程。

(三)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涉及学生数量庞大,二级学院、辅导员和学业导师务必向学生做好文件解读,并组织好学生的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避免学生错报或漏报。

(四)对超出学分认定与转换项目范围的、二级学院经审议认为可以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的项目,可结合专业建设特色、学生表现等提出书面申请(提出认定和转换标准),经教务部审批后实施。

(五)凡弄虚作假经查实者,以考试作弊论处,取消学生所有的认定与转换学分,并按违纪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六)本项工作纳入教务部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二级学院审核出现的失误次数记录在案,并根据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扣减相应二级学院绩效考核分数,对因未审核或审核不认真而导致学生学分认定不通过的学业导师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适用于2022级学生)

2.《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佛职院字〔2023〕101号)(适用于2023级学生)

3.学生姓名—《XX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模板)

4.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操作手册

5.学业导师审核学生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手册

6.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学生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手册

                                 

  教务部

20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