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教学运行

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学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学生:

根据《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职院字[2018]121号)(适用于2019级学生)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70号)(适用于2020级和2021级学生)的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相关事宜说明如下,请各学院根据该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一、面向对象

全校需要重修的学生

二、重修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课程予以重修:

(一)课程期末考试(含考查)不及格且参加正常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二)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且未正常参加补考者;

(三)课程期末考试无故缺考者;

(四)课程期末考试违规作弊且已解除处分者;

(五)课程期末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六)课程缓考考试不及格者;

(七)学生自愿申请重修;

(八)其他原因经认定认为必须重修者;

(九)学生学籍异动,转入或复学专业应修读必修课程未取得成绩及学分时,要在一年内自修,并参加转入年级的课程期末考试或者正常补考获取成绩和学分。如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须参加课程重修。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重修,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根据学生申请,归口部门在线审核;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归属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并落实辅导教师;思政课(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归属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并落实辅导教师;基础课(体育、应用文写作、数学、英语等)归属文化旅游创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并落实辅导教师;《计算机应用基础》(BRT教学)和《人工智能应用》归属电子信息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并落实辅导老师(特别说明:因为这两门课程处于课程转换交叉期,所以重修的学生均学习《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教育》、任选课归属教务处审核并落实辅导老师。

(三)教务处审批并确定重修学生课表;

(四)任课教师负责学生重修过程的管理、考核与成绩评定。

四、各二级学院职责

(一)向需要重修学生发布重修申请通知;

(二)接收学生在线申请,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为学生落实辅导教师,报教务处审批;

(三)根据重修报名人数及学院实际情况落实是否单独开设课程重修班(25人以上建议单独开设重修班);

(四)对本学院重修课程进行组织与管理,跟踪重修学生的教学过程;

(五)安排重修学生的课程考核。

五、时间节点

(一)重修学生申请时间:2022316日上午9:00——2022318日上午9:00

(二)各学院审核并落实辅导教师截止时间:2022318日上午10:00——2022322日下午16:00

(三)重修课程开课与结课时间:

2022届毕业班学生:2022323日至2022516日前;

2022届毕业班学生:2022323日至202271日前;

六、注意事项

(一)20202021级学生若课程考试及正常补考不及格,在正常毕业(含结业)前,每门课程有一次重修及考试机会; 2019级学生在学校最长修业年限内同一门课程的重修次数不限;

(二)如组建重修班,则重修班的教学秩序与正常课程的教学秩序一样;

(三)学生重修的课程属于必修课程的,只能重修原课程;重修课程属于专业选修课的,可以重修原课程,也可改修其他课程。

特别提醒:重修《创新教育》的学生在指定课程网站完成在线学习,具体学习方法查看附件2

(三)任课教师需在重修课程结束后三天内((2022届毕业班学生录入重修成绩时间为2022519日;非2022届毕业班学生录入重修成绩时间为202276日)把重修课程的学生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四)课程考核只核算卷面成绩,考核合格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学生因期末考试缺考、补考不及格、补考缺考、取消正常考试资格、违规作弊、缓考不及格等原因而参加重修获得的成绩一律按 60 分记入成绩档案,并标注重修。如果课程已经及格,但学生仍自愿参加课程重修的,可按该课程最高成绩计入成绩档案,可不予标记。


附件1:学生端重修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2: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创新教育》课程学习指南

附件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职院字[2018]121号)

附件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70号)



教务处


20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