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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学生: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

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要求,现针对2019级学生、2020级学生开展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由系主任、学生科科长、学业导师和教务员为成员的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评定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学生材料审核和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在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核实认定项目,杜绝造假行为,确保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认定对象

2019级学生、2020级学生。

三、认定内容及范围

学分认定与转换内容及范围包括学生参加第一课堂外的MOOC学习、专业培训、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获奖、国家专利、技能考证、文体竞赛以及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成绩。具体认定项目和认定标准请参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

四、申请认定与审核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18日12:00—10月21日14:00;

2.学业导师在线审核截止时间:10月26日9:00;

3.学院在线审核截止时间:10月29日9:00;

4.教务处在线审核截止时间:11月3日9:00。

五、学分认定的申请及审核流程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方式: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学分认定,其他认定方式无效。

2.申请流程

1)学生对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来认定项目及标准,整理个人成绩或成果。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根据个人已有成绩或成果选定,填写申请学分等信息,以附件形式提交佐证材料,完成后点击送审(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3)学生在申请时间内把认定项目的佐证材料原件交给学业导师审核,审核完成后退回本人。

(二)学业导师审核

学业导师验证学生的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认定项目和学分标准、是否与申请内容一致等,审核无误的,在教务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有异议的项目必须在二级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评定小组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结论(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三)学院审核

教学副院长在教务系统中审核本院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3)。

(四)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审核后,把拟认定学生及项目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认定成绩及学分计入学生成绩学分库。

六、其他说明

1.关于退役复学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①可以原已修读课程置换现专业相近课程;

②置换时填写《已修读类似课程学分置换表》作为附件上传,并在该表后面附上原已修读课程在教务系统中的成绩截图,(《已修读类似课程学分置换表》模板详见附件4);

③每门课程单独申请生成一条记录;

④置换后课程所得成绩按原已修读课程所得实际成绩计算;

⑤此部分课程认定不计在学分认定总学分内,不占用学分认定占总学分份额;

2.将附件以“证书名称+学号+姓名”的形式命名,否则视为无附件上传,不予通过。

3.请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评定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明确可认定学分的项目及对应归属。

4.由于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涉及学生比较多,请学业导师务必向学生做好文件解读,以免学生漏报或乱报。

5.对学分认定与转换标准之外的项目进行学分认定时,二级学院可结合专业建设特色、学生表现等提出学分认定与转换的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6.凡弄虚作假经查实者,取消学生所得所有的认定与转换学分,以作弊论处,按违纪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7.教务处在审核时如发现学院审核有明显错误的,将纳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对审核错误数量前2位的学院扣除一定分数。

  教务处

 2021年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