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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高职专业学院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高职专业学院:

根据高职专业学院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要求,现针对2019级高职专业学院学生开展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高职专业学院成立以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由任课教师、学业导师和教务员为成员的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评定小组,负责学生材料审核和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在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核实认定项目,杜绝造假行为,确保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认定对象

2019级高职专业学院试点专业学生

三、认定内容及范围

学分认定与转换内容及范围包括学生参加第一课堂外的MOOC学习、专业培训、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获奖、国家专利、技能考证、文体竞赛以及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成绩。具体认定项目和认定标准请参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

四、申请认定与审核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20日上午9:00—10月22日下午18:00;

2.高职专业学院教务员在线审核截止时间:10月23日中午12:00;

3.高职专业学院管理员在线审核截止时间:10月26日中午12:00;

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在线审核截止时间:10月27日下午16:00。

五、学分认定的申请及审核流程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方式: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学分认定,其他认定方式无效。

2.申请流程

1)学生对照《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来认定项目及标准,整理个人成绩或成果。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gl.fspt.net/jsxsd),根据个人已有成绩或成果填写申请学分等信息,以附件形式(word文档或.jpg图片)提交佐证材料,完成后点击送审(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高职专业学院教务员审核

高职专业学院教务员验证学生的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认定项目和学分标准、是否与申请内容一致等,审核无误的,在教务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有异议的项目必须经过高职专业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评定小组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结论(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三)高职专业学院管理员审核

高职专业学院管理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院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3)。

(四)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审核后,把拟认定学生及项目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认定成绩及学分计入学生成绩学分库。

六、其他说明

1.请高职专业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评定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的通知》(佛职院字[2020]56号),明确可认定学分的项目及对应归属。

2.对学分认定与转换标准之外的项目进行学分认定时,各高职专业学院可结合专业建设特色、学生表现等提出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3.凡弄虚作假经查实者,取消学生所得所有的认定与转换学分,以作弊论处,按违纪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4.所有提交材料都必须是有效材料,不接收网页截图等非正式佐证材料。

                                                   教务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