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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年级学生: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用与征订教材工作(以下简称选订教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订教材对象

所有在校生(包括现代学徒制学生)。

二、选订教材时间

2023年12月6日9:00-12月11日9:00

三、选订教材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材管理”板块,自主自愿选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人所需的教材。系统默认所有学生的教材为选订状态,如若学生需要退选教材,需在系统中进行退选操作,点击“取消”按扭即表示不选订该课程教材,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时事报告大学生版》课程,学生须按国家要求订购教材,不能退订。

四、教材款缴交标准与结算说明

1.教材款缴交标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订教材,除《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自编讲义按教材实际价格缴费外,其他教材按教材价格的76%缴费。选订教材中如因教材再版、更换等原因导致教材变更及价格调整的,按变更后的教材实际价格的76%缴费结算。

2.教材款结算。学生现场领用教材,并当场与供应商直接支付结算。各班级辅导员确定1-2名班级教材领取负责人,在领取教材时,由教材领取负责人统一当场支付。具体操作会在教材分发通知中详细说明。

五、其他说明

1.每位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选订,逾期不退选者视为同意选订课程教材。

2.学生选订教材后,务必确认自己的教材清单,可以网页截图存档。

3.因时间紧张,选订教材完成后教务处会将教材清单发供应商供货。

特别说明:学生选订了教材,在教材发放时必须领取,必须支付教材款,否则将按失信行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时给予相关处分。

 

附件:学生选订教材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12月5